航空件進出口貿易辦理手續及票據
一.進口辦理手續:
1.貿易將合同書團本或訂單信息一份寄交本地我國出口貿易運送子。
2.貨品抵達后,中國航空通告我國出口貿易運送子從民用機場或營業處取回來貨運單。
3.我國出口貿易運送子依據貿易出示的合同書材料或訂購單,與貨運單實貨開展核查,對合同書號嘜頭標識產品名總數收件人或通告人等核查準確無誤后,國際空運繕制"進口貨品申報單"開展出口報關。
4.我國出口貿易運送子在飛機場或營業處獲取貨品時,發覺貨品缺少損壞等狀況時向民用航空獲得商務接待安全事故紀錄,交收件人與民用航空商談理賠,也可接納授權委托,申請辦理理賠。如包裝完好無損,內部貨品有品質或總數難題,收件人立即向產品檢驗局申請辦理報檢,并向訂購聯絡對外開放理賠。
二.出入口辦理手續:
1.貿易將出入口合同書團本一份或航空件出入口貨品委任書一份,郵遞相關我國出口貿易貨運,由運送辦理取貨出口報關拖運等工作中。
2.貨品備妥后,貿易向我國出口貿易貨運明確提出相關出口單證。貨運分配從庫房至民用航空營業處或飛機場的市區運送。
3.貿易憑我國出口貿易運送總部的分貨運單或民用航空的貨運單申請辦理購匯。
4.貨品在運送中途產生缺少損壞等安全事故,歸屬于國際航空義務的,由民用航空立即向貿易賠付,歸屬于航空貨物運輸代理義務的,由我國出口貿易貨運承擔聯絡賠付。
三.航空運單(AIRWAYBILL,通稱AWB)
是承拖運彼此締約的貨物運輸合同,也是貨品收條,但它不具備物權法憑據的特性,不能變更都不憑以取貨。收件人取貨憑國際航空傳出的通知書。航空運單原件1式3份,分3種不一樣色調:深藍色的交承運人。
翠綠色的托運人存留,淡粉色的隨貨同行業,在到達站交收件人。團本少六份,有必須還可提升份額,各自發送給委托人,空運提單,第一二三托運人和作為取貨收條。團本除取貨收條為淡黃色,其他均為乳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