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民航局于幾前年發布過國際航空權資源配置和使用管理辦法。該措施也適用于國際貨運權的管理。首次建立了分類管理、有序競爭和定量配置的新型航空權管理機制。
為科學規范配置國際貨運航權,提高航權資源使用效益,提升我國空運企業國際競爭力,主動適應新發展格局對航空貨運更高,現有關部門對中航空貨運航權配置相關內容進行修訂,此次修訂的目的有:
1、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現階段,國際政治經濟格局復雜多變,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給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的布局帶來了更大的不確定性。新階段、新思路、新格局對優化國際貨運航權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2、對樞紐發展的需求。新時代建設民航強國,需要建設以樞紐為導向的航權開放新格局。航空貨運的專業化和國際物流的發展趨勢也促進了國際航空貨運樞紐的發展。在新的發展模式下,出臺專項貨運權配置政策將更好地支持國際航空貨運公司的建設。
3、需要精確的管理。現行措施同時適用于國際客運和國際貨運,結合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特點和管理需求,制定更適應的國際貨運權配置管理規則,將優化貨運權配置管理指標,進一步適應國際貨運航空發展規律,提高資源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次修改的航空貨運相關規定總要內容可歸納為:
1、更新一類國際貨運航線目錄。堅持對航權開放的國際貨運航線實行目錄清單制管理,實施僅須辦理一份經營許可,即可執飛目錄內所有航班。
2、優化航權配置指標體系。修訂后的二類國際貨運航線航權配置綜合指標體系,將原客貨統一的四類十六個指標,優化為針對貨運的三類十一個指標。
3、明確客貨航權分類配置原則。對雙邊或多邊協議中對航權運力額度未區分客貨類型的,該修訂中明確了同批次配置申請中,優先用于客運航權配置的原則。
綜上所述,航空貨運的專業化,物流的發展趨勢,也促進了國際航空貨運樞紐的發展。統籌考慮構建安全可靠、自主可控航空物流體系的需要,專設航段優先級指標,增強導向性,引導構建穩定的運輸通道。
為適應新形勢,航空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本辦法的基礎上,根據國際貨運權配置的特點,引入國際貨運權配置規則,有利于更好地構建雙周期新的發展模式,穩定中國的產業鏈和供應鏈,提高國際航空物流的競爭力。新時期建設民航強國,需要建設樞紐型航權開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