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琪邦收到了很多客戶關于國際空運中VAT延期的咨詢,所以我專門整理了一些關于延期的信息。歐盟的一種稅制是根據商品的價格征收額外的稅收。自2014年1月1日起,歐洲開始實施遞延納稅政策。
VAT遞延,又稱財務清關,是指當貨物進入歐盟申報國,貨物目的國為其他歐盟成員國時,可以選擇VAT遞延,即賣方在進口貨物時不需要繳納進口增值稅,而是通過稅收遞延到最終配送國。
例如,FBA賣家將一批貨物從比利時清關,并通過稅務遞延申報。這些貨物最終分發給歐盟成員國,如德國、英國和法國,只需在比利時繳納關稅,而不需要進口VAT。我們的正常運輸渠道是先把貨物送到目的國的基本港(比如德國漢堡),然后由目的國代理清關送貨。清關時,shipper或consignee支付VAT。
在遞延政策下,如果賣方首先將貨物國際空運到目的地國周圍的歐盟其他國家(如比利時),并在那不勒斯或鹿特丹清關,收貨人只需先繳納關稅而不繳納增值稅。通過遞延稅務申報,將稅務遞延到德國,以合理合規地實現延遲進口增值稅的支付,節省現金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清關時,清關代理需要做歐盟內部流通申報,申報需要提供客戶的目的國VAT號和流通貨物的價值。清關代理需要保留物流POD,以確保國際空運貨物不停留在申報國。
客戶需要稅務代理在做稅務申報時,除了申報銷售和稅收抵免金額外,還需要反映客戶接收比利時延遲的貨物價值,計算進口貨物,并反映在申報單上,否則整個歐盟貨物流通申報數據將不匹配。例如,你從國際空運中進口了100萬件商品,但你只申報了10萬的稅,那么其他90萬件商品在哪里呢?雖然遞延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賣方的現金壓力,但稅收遞延是海關檢查的重點對象。一旦發現問題,客戶將面臨關閉或繳納稅款罰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