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空運過程中,由于航空貨物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尤其是使用飛機腹艙來運輸貨物,因此有些空運貨物需要鑒定報告,那什么是航空運輸鑒定報告?簡單地說,就是不能獲知該貨物是否有隱匿危險或不能正確地分類鑒別的貨物,需要鑒定報告,那么哪些貨物需要提供空運鑒定?
1.磁力貨物
按照IATA902國際航空運輸協議的規定,普貨運輸(出普貨鑒定)時,距離被測物體表面2.1米處的任意磁場強度應小于0.159A/m(200nT)。凡含有磁性物質的物品,都會在空間產生磁場,必須對其進行磁化安全檢測,以確保飛行安全。比如:磁鐵、音箱、手機、帶電機的產品等。
2.粉狀貨物
粉末狀貨物均須提供航空鑒定報告,如鉆石粉、螺旋藻粉、各種植物提取物。
3.含液體、氣體的貨物
例如:某些儀器可能包含整流管,溫度計,氣壓計,壓力計,水銀轉換器等。
4.化學物品
各種化學物品空運一般都要提供空運鑒定報告。化學產品大致可分為危險化學品和普通化學品兩大類。在國際空運運輸中常見的是普通化學品,即化工品,可按一般貨物運輸,這種化工品必須經過航空鑒定才能運載,即證明這批貨物屬普通化工品,并非危險品的鑒定報告。
5.含油貨物
例如:發動機、化油器或油料箱,可能是汽車零件;野營設備或器具可能含有可燃液體,如煤油、汽油等。
6.有電池的貨物
對電池進行分類鑒別,比較復雜的電池或含電池產品,可能為空運4.3、89類的危險品,因此在空運時需提供鑒定報告作為證明。例如:電子設備中可能含有電池;電動器械如割草機、高爾夫球車、輪椅等,可能含有電池。
什么是航空運輸鑒定報告?
貨運鑒定書一般包括貨物名稱、貨號、主要理化性質、被運送物的危險性特征、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應急處理方法等。旨在向運輸單位提供與運輸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想知道更多空運相關信息可來電咨詢長帆國際物流空運客服,專業空運團隊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