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危險貨物的空運貨物存在安全隱患,許多國際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安全要求,并制定了對公司的要求。接下來為您講解航空運輸公司對危險貨物的航空貨運包裝的規定。
例如,國航已提出要求:“原產國的所有風險商品必須打包。嚴格禁止單獨包裝。必須使用屬于I類,II類和III類包裝的液體風險貨物的包裝。吮吸原材料以吸取包裝的所有內容。
伊朗國際航空貨運公司要求:“不接受含有不同包裝成分或聯合國序列號或包裝類型的非空子集包裝的危險貨物。”它還要求:“所有包裝和所得包裝的標識必須是英文的。如果原籍國要求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進行識別,那么這兩種語言必須同樣引人注目。
沙特阿拉伯國際航空公司要求:“如果主要船舶配備的液體風險產品少于60ml,不含傳染性物質或配備放射性物質原料,則必須在復合包裝上使用定向標記和單一的包裝。
如果此類危險貨物具有主要風險和次要風險,并且只有運輸工具在包裹上運輸,則新加坡航空公司不接受此類危險貨物包裹。對空中危險貨物的要求非常嚴格。
安全運輸空氣風險貨物的技術標準要求危險貨物沒有適當分類,并且常備文件是合格的。已經證明它已經包裝,印有噱頭,附有標志并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在運輸方面,沒有人能夠生產或接受國際民用航空運輸。如果許多人按照本標準的規定指航空危險貨物的供應商或托運人,則必須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履行職責。
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所有人不得通過空運,危險品包裝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進行制造,生產加工,標識,維修或維修,每個人都不能標簽標簽,刷鋤頭,進行評估或考慮本標準的規定來展示申請。
如果某些風險商品不符合技術標準,但數量較少,則可視為“欄目外風險商品總數”。這些類型的風險商品在總數上受到限制,并且也在包裝層面指定。
國際民航組織為了能夠成功使用相關危險貨物運輸要求,超出此類要求的總體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風險相關工作人員對此類要求的高度重視和理解,因此對于參與危險品運輸,有系統的首次和反復學習培訓。
有13個培訓內容,其中至少有兩個與包裝水平有關,另一個是“包裝標準”。第二個是“通用包裝法規”。這兩門課程的培訓需要發件人和地區代理人,承包商,托運人的工人和接受貨物的區域代理人,以及申請處理貨物的托運人。
區域代理將注冊參加考試,通過培訓后,將進行考試并獲得資格證書,以確認考試已圓滿結束。在28個月期間,有必要對以前的學習和培訓進行反復學習培訓,以確保最新消息以及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