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貨物流動中,空運和海運逐漸成為主流。當需要運輸貨物的商人或工廠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時,作為承運人的承運人將向托運人簽發提單,運輸方式將有所不同。性質也不同。那么空運提單和海運提單之間有什么不同?
一、概念不同
航空貨運單是指航空承運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并接受托運人的航空運輸要求后發給托運人的貨物的收據。航空貨運單不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證明,不能通過背書轉讓,也不作為交貨提單的交付條件。
海運提單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后收到的貨物,也是承運人簽署的運輸合同的證明。提單還代表所含貨物的所有權,并且是擁有財產權的證書。
二、作用不同
1.航空貨運單
收據證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已收到貨物:在托運人將貨物交付承運人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將航空貨運單的“托運人聯合”交給托運人。接收。運輸貨物的收據。
作為運輸合同的憑證:航空貨運單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航空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基礎。因此,航空貨運單必須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作為運費單:航空貨運單可以作為運費單和發票。因為它記錄了屬于收貨人(或發貨人)的費用以及屬于代理人的費用。承運人保留第二份訂單的原件(原件 - 為簽發承運人)并收取證據作為運費。
海關憑證:當航空貨物到達目的地時,航空貨運單通常是清關的基本文件。
2.海運提單
收貨。提單是承運人向托運人簽發的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上所列貨物并已裝貨,或承運人已接管貨物并已裝船。
運輸合同的證明。它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承運人為托運人運輸貨物,因為承運人和托運人具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提單為基礎,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明。
出售權證明。提單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持有提單的人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并有權擁有和處置貨物,提單代表其包含的貨物。
海運提單用作轉讓權證書。只要它具有一定的條件,就可以轉移。有兩種轉移方式:空白背書和認可。但是,提單的流動性低于匯票的流動性。主要表現形式是提單的受讓人與前任代言人不具有與匯票合法持有人相同的權利。
具體而言,如果某人以欺詐手段獲得可轉讓提單并將其背書轉讓給價格合理的收款人,則受讓人無法獲得貨物的所有權。你不能與真正的人對抗。
相反,如果在匯票發行期間發生這種情況,善意的權利將受到保護,他仍有權享有該法案的所有權利。鑒于這種差異,一些法學者認為提單只具有準可轉讓性。
航空貨運單和海運提單之間的區別非常明顯。提單與航空貨運單相比,代表貨物的所有權和產權證明。無論哪種提單是一種文件,它都代表了雙方的交易意圖。收到提單后,應該保存。如果交易出現問題,您可以向貨運管理部門尋求幫助并進行協商。